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遂宁市烈士陵园创国重成功

发布时间:【2010年7月22日

2009年3月2日,根据民政部《关于公布第五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通知》(民发[2009]26号)文件精神,市烈士陵园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五批“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”。在市局领导和全所干部职工的努力下,长达四年的创“国重”工作终于取得了圆满的成功,在新的工作起点上,管理所将会以饱满的工作热情,迎接新的挑战,加强陵园保护管理,充分发挥“三个基地”作用,为弘扬烈士精神作出应有的贡献。目前,按省民政厅要求,陵园已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的名义,在园内设置“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”的保护标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