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《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“铭记·2018清明祭英烈”宣传教育活动》的要求及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《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期间烈士纪念工作的通知》(厅办【2018】15号)文件精神,市烈士陵园管理所认真开展“铭记·2018清明祭英烈”宣传教育活动。清明节期间,不仅有来自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学校、军队等社会各界参观团体到陵园开展烈士纪念活动,还有很多市民自发到陵园为烈士祭扫献花。
据不完全统计,陵园共接待来园开展各类教育活动的团体约75个,免费解说65场(次),免费放映红色电影 60场次,开展纪念活动人数约5020人。充分发挥了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作用,为我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。